新能源材料与工程研究院实验室充放电设备通道管理办法

作者:院办公室 时间:2023-09-21 点击数:

为规范能研院设备管理和使用规范,提高仪器使用效率,现制定新能源材料与工程研究院实验室充放电设备通道管理办法,请遵照执行。

第一条 能研院所有实验设备均为公共所有,任何人不得破坏他人的实验进程;各课题组导师应起到对学生管理教育的作用,一旦出现相关不良事件,严肃处理。

第二条 各实验室充放电设备通道应从严管控,做到充放电通道与使用人员“一对一”,每条通道上都应贴上通道管理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
第三条 所有使用通道测试的电池,务必标明电池所有人姓名。

第四条 如需使用他人测试通道,应提前联系该通道管理人员,经通道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。

第五条 如果通道管理员发现通道被他人占用,应拍照上传至能研院电池安全管理群,并在群里@电池上标记的电池所有人。如果电池所有人在12小时内未联系通道管理员协调沟通,通道管理员可以12小时后拔除电池。如果电池上未标记所有人的,通道管理员拍照上传至能研院电池安全群后,立即拔除电池。

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新能源材料与工程研究院

20239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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